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S
02/262020
谢亮亮律师成功为一起涉黑案件脱黑
2006年至2009年,被告人陈某玉加入安徽省淮南市的非法组织,从底层成长为管理人员。三年间,陈某玉对该组织的管理、运作、敛财、扩张模式有了初步了解,为此后独立创建组织打下了基础。2012年底,陈某玉又加入湖南省长沙市的非法组织,萌生了自创独立组织的想法。2013年5月,陈某玉开始有意识地培植表弟被告人何某某,使何某某在短期内一跃成为组织“大经理”并且掌控了几十名团伙成员,迈出了组织创建的关键一步。2014年,陈某玉纠集何某某及其所掌控的团伙成员脱离原组织,成立新组织,并沿用“天津天狮”名称,对原管理模式进行暴力化改进,开始在长沙市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后又吸纳陈某、张某进入组织,并进入南昌地区建立团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01/212020
李友涛律师办理的邱某某非法经营案逮捕后成功取保
2019年,邱某某跟随其同胞兄弟,参与销售假烟。2019年底被永新县公安局在广东抓获归案。
12/092019
周庆旺律师代理的吴某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获江西省高院二审改判
吴某涉嫌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经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判决吴某构成运输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上诉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认定吴某非法持有毒品自首,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12/072019
谢亮亮律师为一起故意伤害案办理取保并获不起诉决定
2017年6月3日上午,在南昌市青云谱区抚河南路玉带明珠小区7栋1单元1010室,被不起诉人周某某与被者人余某某(周某某前亲家)二人因归还房屋-一事发生口角并继而发生冲突。被不起诉人周某某打了余某某头部、上身,并用脚踢余某某腰部,被害人余某某打了周某某头部,经鉴定余某某为轻伤一级。
11/292019
肖亮斌、汪美珍成功办理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当事人仅获刑六个月
2012年4月14日至2014年4月30日,被告人华某某就职于南昌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该公司与牛某、刘某和高某的业务往来中,为其提供报价方面的优惠和增加订单量的便利,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前后收受牛某、刘某三笔采购回扣款共计人民币19200元,收受高某六笔采购回扣款共计人民币130000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49200元。 2017年3月6日,被告人华某某被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将赃款人民币80000元交公安机关扣押。在审理过程中将赃款人民币69200元交存本院。
09/182019
杨盟律师成功助力民营企业在公安机关解封700多万合法款项
习近平总书记说,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尽可能地为民营企业创造健康良好的法治环境。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犯罪方式的多样化,不时存在一些涉企业的相关犯罪案件,特别是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等经济领域的犯罪。这些犯罪稍有不慎,企业本身就会牵连进去,公安机关在实务当中处理的直接方式就是查封、冻结或者扣押企业的资产和银行账号。先进行初步查封再进一步审查,已经成为很多公安机关的常态化办案手段。本案即涉及一起由经济纠纷引发的虚假诉讼案件,但最终承办律师根据具体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要求依法撤销虚假诉讼案,成功说服了办案部门先行解除冻结有关款项,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