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S
11/302016
肖亮斌律师成功为一起共同贪污案件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结果
2012年1月6日,经丰城市铁路镇党委班子会议决定,由铁路镇政府拨付给铁路土管所11万元公用经费。被告人周某某召集被告人郑某某、吴某某、蒋某某、罗某某、张某某在原铁路土管所内一起商议后,共同决定将11万元的工作经费不上交至丰城市国土资源局账户,进行截留用于发放年终的奖金和铁路土管所的其他工作开支。2012年1月9日,被告人周某某指使被告人郑某某,违规用一张普通收据从铁路镇政府领出现金支票并将11万元现金从银行取出,由被告人周某某保管。之后,被告人周某某、郑某某、吴某某、蒋某某、罗某某、张某某6人在原铁路土管所接待室内将64000元以发放奖金和春节补助的名义进行私分。其中,被告人周某某分得12000元、被告人郑某某分得10000元、被告人吴某某分得10000元、被告人蒋某某分得11000元、被告人罗某某分得10000元、被告人张某某分得11000元。
11/292016
肖亮斌律师成功办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结果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系江西省华府豪门装饰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司机,2015年3月10日12时15分,其驾驶符合安全技术条件要求,公司所有的赣A96P07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南昌经开区玉屏西大街909号该公司内,在倒车进入停车位过程中,将正骑自行车的同事即被害人付某某撞倒,付某某当即被送医院治疗,后经抢救无效于2015年3月14日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付某某头部等处损伤系钝性暴力作用所致,碰撞摔跌可形成,系重型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一直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调查。 2015年5月19日,被告人王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江西省华府豪门装饰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及被告人王某某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该公司及王某某赔偿了被害人亲属人民币72.1万元,被害人亲属对王某某行为表示谅解,请求司法机关对王某某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