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SUCCESSFUL CASES

徐敏律师办理的万某某骗取银行贷款案获无罪判决

案件负责人:徐敏

案情简介

2013年,万某和王某设立A公司,后王某以投资项目为由邀请陈某、熊某参与。熊某为A公司抵押担保贷款105万,作为项目投资款。A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贷款到期后无法偿还,故通过过桥还款方式续贷95万,续贷一年后仍无法偿还。截至目前,A公司共偿还40余万元贷款。后经调查,A公司将该项目投资款挪至其他项目。现检察院指控A公司虚构材料采购合同,伙同他人以欺骗手段骗取银行贷款203万,造成银行损失59万余元,应以骗取贷款罪追究责任。

辩护思路

首先,本案骗取贷款的对象是银行,而银行并未报案称万某存在骗取贷款的行为。无证据表明银行对贷款申请资料、资金用途进行了实质审查,无法认定银行因此陷入错误认识而发放贷款。
其次,熊某为A公司担保的第一笔贷款材料是由王某提供,万某并未参与。且贷款的购销合同是否为虚假合同,由于该购销合同的对方尚未查实,而王某、万某经营有房地产项目,购置砂石、砖等材料具备合理性,无法证明存在虚构贷款资料的行为。
最后,无论王某是否提供了虚假的贷款资料,其都为银行提供了充足的担保,并未给银行造成实际损失,也未利用贷款进行非法活动。行为人虽然改变贷款用途,但依旧属于用于生产经营的行为,并未挥霍取得的贷款,其在贷款存续期间一直按照约定偿还贷款利息。

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万某不构成骗取贷款罪,检察院已提起抗诉,案件目前正在二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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