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2020
当前辩护涉黑恶案件呈现的几个现象
当前辩护涉黑案件中发现的几个现象:一是陈年旧帐清算,有可能10多年前的案件都给你翻出来重新立案侦查;二是已决犯加罪,在监狱服刑又被拉回看守所,等待涉黑罪的侦查结果;三是限制或者禁止辩护律师会见情况时有发生;四是基层村干部落马者居多,且被抓骨干很多都是其亲属;五是立案刑拘的罪名通常为某个具体的个罪,后期再开展深挖细查。 我们坚决拥护并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但正如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所说,不是黑社会的案件不能升格化处理。 本文作者/肖亮斌律师 ...
05/052020
第一次律师会见对犯罪嫌疑人的意义
犯罪嫌疑人犯事进去之后,与外界近乎完全隔离,而辩护律师是其与外界沟通的唯一有效渠道。根据目前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辩护律师才能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家属等亲友则被当然性地排除在外。家属若想了解犯罪嫌疑人有关情况,唯一有效的途径便是委托律师介入并第一时间开展会见、向办案单位了解案情(包括涉嫌罪名、有关犯罪事实、涉及人员、当事人犯罪地位等)等辩护工作。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自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其便享有聘请辩护律师的权利。但基于侦查需要特别是在某些敏感案件中,侦查人员往往有意回避传达犯罪嫌疑人要求聘请律师的需求,甚至给家属做思想工作让其不要聘请律师介入。通常麻痹家属的说辞有:“这个案件很小,不需要聘请律师,浪费钱......”、“这个...
03/042020
律师如何有效开展“审前辩护”工作?
审前辩护,顾名思义,就是法庭审理阶段之前的辩护,具体包括侦查阶段(逮捕前、逮捕中、逮捕后)的辩护工作和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工作。在某些案件中,我认为还包括侦查机关立案前律师与可能涉案当事人之间的有效沟通工作,这本质上也是一种准刑事辩护工作。因为前期有效的沟通与辅导工作,或可以及时有效地化解刑事风险,或可为后期一旦刑事立案之后律师正式的辩护工作打好基础。 由于长期以来受到以“侦查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惯例的影响,大部分律师同行理解和从事的刑事辩护工作就是检察院阅个卷、庭前会几次见、开庭念个辩护词罢了,技术含量极低。在重庆打黑那段时间,受到李庄案件的影响,律师界更是对刑事辩护业务闻风丧胆、避之不及。于是,很多畸形的辩护方式开始产生,包括但不限于以讨好侦查机关、公诉机关为核...
01/282020
刑事拘留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申请取保候审是嫌疑人及近亲属的法定权利,具备取保候审条件的都可以向办案单位依法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但实践中家属或者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被批准的比例较低,嫌疑人和家属不具备专业的刑事法律知识,很难阐述清楚取保候审的原因,也很论证清楚没有羁押必要性的结论,因此建议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办理取保候审,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成功几率相对较大。 ...
01/062020
“37天黄金辩护期”律师能做什么?
通常,刑辩律师都习惯于把自犯罪嫌疑人刑拘之日起至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之日的那段期间(理论上最长为37天),称之为“37天黄金辩护期”或“37天黄金救援期”。言外之意,这37天的辩护对当事人、对律师是十分重要的,这段期间律师是否介入、介入后是否真正开展了有效辩护的工作,对于整个案情走向,一定程度上都起着关键性作用。在我们团队所经办的成功案件中,大部分也都来源于“37天黄金辩护期”。真正到了法院审理阶段,再实现彻底翻盘、无罪释放的几率很低,这个规律在整个中国也是通用的。 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大部分刑事案件中,嫌疑人真正彻底无罪的比例很小,侦查机关立案很慎重,立案侦查后要让其放人就更不容易了。那么,问题来了,为什...
11/302019
在刑事侦查中,律师可以做些什么?
第一,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这也是当事人家属最为看重的一个权利。很多家属委托律师之后,最急切的就是让律师会见到关在看守所里面的犯罪嫌疑人,了解其在里面的情况,是否受苦,情绪如何等。而实际上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除了做以上工作外,更多的是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如果案件情况有模糊或相反的情况,可让当事人详细陈述,以便律师可在外寻找对其有利的证据。否则等到公安机关一定案,那么以后想要更改可能会非常困难。另外,辩护律师还可告知当事人享有的各项权利,如核实笔录以后再签字的权利,以及在监室里如何自我保护的办法等。 这些在律师看来很简单的问题,有时候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却起到无法预计的作用。 第二、办理取保候审。在国内,对于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来说,羁押是原则,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