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2
2021年5月12日,万梁、付天两位律师乘坐高铁前往浙江省嘉善县公安局会见涉嫌诈骗罪一案的犯罪嫌疑人樊某某。在会见过程中,办案律师发现犯罪嫌疑人的涉案行为可能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而非诈骗罪这一关键事实。此后,办案律师将围绕转变案件定性为重点,与办案机关沟通,争取将案件定性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最大限度保障樊某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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